第05版:青岛新闻 上一版3  4下一版  
三部门联手整治“照野相的”
效仿栈桥
设固定摊点
      

 

 
返回主页 | 青岛早报 | 版面导航|青岛日报RSS  
上一期         
3上一篇  下一篇4   2008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
效仿栈桥
设固定摊点


  昨日下午,多名读者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说,他们家庭经济条件不太好,买不起数码相机,每次到海边游玩时都想拍照留影,但又害怕被“宰”,他们特别希望在五四广场及音乐广场上设立固定照相摊点。

  市南城管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五四广场、音乐广场上的流动照相商贩屡禁不止,最主要的原因是外地游客来青游玩都想留个纪念,而这两处广场又没有固定照相摊点,个别商贩常常抓住这个机会欺诈游客。“目前这两处广场还没有允许设立一处固定照相摊点。”这名工作人员说,以前栈桥照相宰客现象也很严重,但自从栈桥设立固定的照相摊点后,宰客现象就非常少了,他觉得五四广场及音乐广场也可以效仿栈桥的做法。

3上一篇  下一篇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