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版:社区·热线 上一版3  4下一版  
房产证难产6年未办下
寻物
贷款小广告
骗他500元
车停马路大半年 主人至今没露面
挂羊头卖牛肉
小商贩被罚款
网上聊天 遇到美女“酒托儿”
硬币戒指
每枚3元钱
我有话说
招领
联通豪礼馈市民
      

 

 
返回主页 | 青岛早报 | 版面导航|青岛日报RSS  
上一期         
3上一篇  下一篇4   2008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
硬币戒指
每枚3元钱


  “在延安二路夜市上有小贩卖人民币做的戒指,3元一个。”昨日,市民王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。“这些戒指都是用一元硬币做的,小贩还说不会掉色。”王女士说,周围有不少人围观,还有不少人掏钱购买,小贩这种做法是否违法?

  对此,记者咨询了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。据介绍,人民币作为商品交换的流通工具,受国家法律保护,不应该遭受随意损坏和加工,小贩的这种做法是违法行为,市民不要去买。按照《人民币管理条例》规定,对故意毁损人民币牟取利益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有关部门将调查处理违法商贩。

  记者  李彦宏

3上一篇  下一篇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