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报讯 在被拘留前半小时,拖欠66名职工独生子女养老费的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李沧法院缴纳了30多万元。昨日上午,李沧法院将这笔钱分发给这66名职工。
据李沧法院法官介绍,青岛某公司一直拖欠该公司2000年至2007年退休的66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。2008年1月,经过劳动仲裁,裁定66名职工原公司在十日内支付职工独生子女养老补贴29万多元,裁定生效后,该公司没有履行义务。3月17日,66名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后,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,限其在三日内履行义务,否则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3月19日和20日,执行人员分兵多路,对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和查封,发现其账户中存款仅为600余元,执行未果。
3月24日,李沧法院执行局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拘传至法院,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,必须在24日15时之前将所欠款项全部缴到法院,否则,将被依法司法拘留。当天下午2时30分左右,在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半小时前,被执行人将66人的独生子女养老费和诉讼费、执行费共计30多万元,全部缴到了李沧法院。(原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