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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龙大客昨挂上最后一个“黑牌”
大客车撞来
小轿车自燃
越野车翻过大客砸落地面
新增观景台
眺望石老人
物价部门全面清理教育收费
短路电路板
起火烧轿车
冠名红十字
别忘先报批
轿车撞面包
气囊救两命
两起事故
堵路半小时
     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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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上一篇  下一篇4   2007 年 11 月 1 日 星期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
物价部门全面清理教育收费
学校强制学生统一交费按乱收费查处 市民发现问题可拨12358举报

  早报讯 昨天,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,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文件要求,物价部门正在全面清理各项教育收费,凡是违反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,一律废止。

  根据文件要求,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后,只允许学校按“一费制”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(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育)、作业本费和住宿费,严禁收取教辅材料费、学具费等各项代收费。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,只允许收取规定的收费项目,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交费的,一律按乱收费查处。

  据记者了解,文件要求加强高中收费管理,减轻择校生学费负担,严禁以重点校、实验班、兴趣班、重点班等名义向学生高收费。在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时,继续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,对现有改制学校收费全面清理。公办学校不得通过“校中校”、“校中班”、“一校两制”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。

  市民如发现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,可拨打物价举报电话12358反映。(本报记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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