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7版:本市 上一版3  4下一版  
崂山景区内5处别墅昨被强拆
作案留证据
只得来自首
粘贴钢板时
502胶溅进眼
都是活海鲜也要分三等
渔业专家明天
约你聊水产品
发现违法房
快电话举报
“城里人”崂山买房不划算
      

 

 
返回主页 | 青岛早报 | 版面导航|青岛日报RSS  
上一期         
3上一篇  下一篇4   2007 年 11 月 1 日 星期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
作案留证据
只得来自首


  早报讯 打工才10天,就偷走雇主5000多元钱物。男青年鹿某作案时丢下身份证和联系方式,在沙子口派出所追查时投案自首。昨日,鹿某被崂山警方刑事拘留。

  据了解,来自宁阳的鹿某,曾因盗窃被判过刑。10天前他来到沙子口一家商店打工。28日晚商店关门上锁后,鹿某用铁棍将商店门撬开,先将抽屉内1000多元现金塞进口袋,又将40多条香烟装进包里,搭乘出租车当夜销赃。

  沙子口边防派出所经现场勘查,发现了鹿某的身份证和家中的电话号码,确认鹿某就是嫌疑人。民警随即给他家中打电话,敦促鹿某投案自首。昨天,鹿某垂头丧气走进派出所接受处理。

  (周耀泉 刘延涛)

3上一篇  下一篇4  
    
 
版权声明 @ 青岛新闻网 网站版权所有